中新经纬7月11日电 11日,深交所向联创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构成、业务关联性以及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重整后的经营发展规划等,说明公司参与重整投资的原因及必要性等。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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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函显示,7月9日,联创股份直通披露的《关于拟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公告》显示,联创股份拟出资人民币5亿元与第三方组成“联合体”作为意向投资人,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
对此,深交所要求联创股份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作出书面说明:
一是补充披露公司与第三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重整投资方案主要内容,联合体组织形式,各出资人主要权利义务关系、出资比例及资金筹措安排等,并说明公司是否就参与重整投资事项履行恰当审议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构成、业务关联性以及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重整后的经营发展规划等,说明公司参与重整投资的原因及必要性,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允性,公司在重整计划执行及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及发挥的作用。
三是补充说明重整投资人招募、重整计划执行的后续安排及预计完成时间,并充分提示公司参与重整投资相关事项存在的不确定性及风险。
四是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中新经纬注意到,10日,联创股份发布了关于拟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公告,公告中称,公司经研究分析,若公司通过参与本次破产重整,可以实现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新材料制造板块核心资产的多层次联合与合作,强强联合,可以有效提升联创股份在化工行业的地位,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官网显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围绕化工新材料与数字营销服务两大业务板块并行发展,多产业相辅相成,打造产业化集团公司。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联创股份跌2.62%,报8.17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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